AI 与作者的版权之争:诉讼仅是开端,创意权益与技术创新的博弈才刚启幕

AI 与作者的版权之争:诉讼仅是开端,创意权益与技术创新的博弈才刚启幕

生成式 AI 的崛起彻底改变了数字内容创作格局,其凭借海量数据集(涵盖书籍、新闻、艺术品等各类创意作品)训练出具备类人创作能力的大语言模型(LLMs),让任何人都能快速生成文本、图像等媒体内容。但这一技术突破的背后,是 AI 企业与创作者之间日益激烈的权益冲突 —— 创作者指控科技公司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便使用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训练模型,而法院正成为这场创意所有权与版权边界之争的核心战场。这些诉讼绝非单纯的金钱或署名纠纷,更是关于 AI 伦理、企业责任的广泛辩论的起点,其结果将深刻影响创作者权利,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社会对原创性与所有权的定义,折射出技术进步与权益保护之间愈发紧张的平衡关系。

生成式 AI 对版权内容的使用方式,是当前争议的核心焦点。ChatGPT、Claude、Stable Diffusion 等主流模型,均通过学习从互联网收集的海量文本、图像等数字内容训练而成,通过解析这些素材中的语言模式、艺术风格及概念关联,实现类人创作输出。但训练数据中占比极高的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书籍、学术论文、歌曲、艺术品等,且多数内容的收集未获得原创者直接许可。Books3、The Pile、Common Crawl 等常被称为 “影子图书馆” 的数据集,收录了数百万件作品,成为 AI 学习人类创作风格的重要来源,却也因涉嫌大规模数据抓取引发强烈争议。创作者认为这种行为是对创意劳动的剥削,未给予应有认可与报酬,过度利好科技公司而削弱人类创造力的价值;AI 开发者则援引 “合理使用” 原则为自身辩护,声称机器学习与人类通过阅读、观察世界学习的方式类似,属于合法范畴。这场分歧引发了行业核心辩论:基于版权作品训练 AI 应被视为创新突破还是侵权行为,其结果将决定社会如何平衡人类创造力与人工智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

近年来多起标志性版权诉讼,正推动争议从理论探讨走向法律实践,逐步勾勒 AI 训练的法律边界。在 Tremblay 诉 OpenAI 案中,小说家 Mona Awad 与 Paul Tremblay 指控 OpenAI 未经许可使用其书籍训练 ChatGPT,且 ChatGPT 对小说的摘要构成版权侵权,同时违反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删除版权信息。2024 年 3 月,法官 Araceli Martínez-Olguín 因原告无法证明具体抄袭段落,驳回了包括 DMCA 违规、过失、不当得利在内的大部分诉求,仅保留少量直接版权侵权指控,要求原告证明 ChatGPT 输出内容与原作存在实质性相似。Authors Guild 诉 OpenAI 与微软案则由作家协会联合 George R.R. Martin、John Grisham 等 17 位知名作家于 2023 年 9 月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两家公司未经许可从盗版网站复制数百万本书籍用于模型训练,且 AI 生成内容存在市场替代效应,可能导致读者放弃购买原作转而使用 AI 生成内容,微软于 2023 年 12 月成为共同被告,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出现重大裁决。

Bartz 诉 Anthropic 案中,作家 Andrea Bartz 等三人指控 Claude 模型的开发商 Anthropic 使用 Books3、LibGen 等盗版数据集训练模型,2025 年 6 月法官 William Alsup 裁定,基于合法获取书籍的训练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使用盗版书籍训练则不适用该原则,2025 年 9 月 Anthropic 同意支付 15 亿美元和解金,覆盖约 50 万件作品,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版权和解案之一。Andersen 诉 Stability AI 案则由三位艺术家于 2023 年 1 月提起,指控 Stability AI、Midjourney 等公司未经许可复制数百万张图像用于文本生成图像模型训练,主张版权侵权、DMCA 违规等多项诉求,认为 AI 输出内容抄袭其艺术风格。2024 年 8 月法官 William Orrick 驳回了 DMCA 相关诉求,但允许直接版权侵权及诱导侵权指控继续推进,案件至今仍在审理中。这些诉讼案件从不同维度考验版权法律的适用性,让法院不得不重新界定 AI 时代创作者权利的保护边界,其结果将对创作者与 AI 开发者产生深远影响,塑造未来机器学习中创意内容的使用规则。

AI 与版权的核心争议集中在 “合理使用” 这一法律灰色地带。合理使用原则允许为研究、教育、评论等目的有限使用版权材料,但将其应用于 AI 训练却极为复杂 ——ChatGPT 等模型需复制、分析数百万件作品,与人类使用内容的方式存在本质区别,引发全新法律挑战。合理使用的判定通常基于四个核心维度:使用目的与性质(AI 训练是创造新内容还是大规模复制)、作品性质(使用素材是事实性内容还是高度创意性内容)、使用数量与实质性(使用作品的比例及是否涉及核心内容)、对市场的影响(AI 是否会降低原作销量或价值)。AI 企业主张训练具有 “转换性”,模型并非像人类一样阅读,而是检测模式并以新方式重组,与人类学习过程类似;批评者则质疑,当 AI 能够复制作者风格或艺术家标志性特征,其输出内容可能在市场上替代原作,此时已难以简单定义为 “学习”。

更关键的是,版权法律体系最初为人类创作设计,并未考虑机器创作场景,法院缺乏相关判例参考,不得不重新审视创造力、作者身份及衍生作品等核心概念的定义。部分专家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建立 AI 专属许可制度,让权利所有者可通过授权允许作品用于训练并获得报酬,类似数字时代的音乐或摄影许可模式,这种制度有望平衡公平性、报酬与创新,但也对 “仅靠合理使用即可规范 AI 训练” 的传统认知构成挑战。这场争议背后更深层的问题在于:AI 企业是否应被允许无偿使用人类创造力,还是创作者应保留对其作品用于机器训练的控制权,这一答案将同时决定 AI 与人类创意权利的未来走向。

AI 版权争议还延伸出伦理与全球治理层面的多重挑战。从伦理角度看,AI 企业无偿使用未经许可的版权内容训练模型,类似一种 “数据提取” 行为,将人类思想与表达视为科技巨头的免费资源,获取巨额价值却未给予创作者相应回报,加剧了全球科技产业与独立创作者之间的差距。对创作者而言,这并非抽象问题 —— 生成式 AI 已能产出与人类作品竞争的内容,直接挤压创作者收入空间,削弱其创意控制权,而训练数据中大量未经许可的版权材料,也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尊重与劳动价值认可的道德拷问。文化层面,AI 系统过度复用现有内容可能限制创意产出的原创性与多样性,导致互联网充斥重复内容,压缩真正创新与独特表达的空间,影响全球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与质量。

全球范围内,AI 训练的公平性已成为政策焦点,但各国立场差异显著,尚未形成统一共识。尽管多数法律案件发生在美国,印度媒体机构已针对 AI 公司使用新闻内容提起诉讼,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引入严格透明度要求,强制企业披露 AI 应用的训练数据集来源;英国正重新审查文本与数据挖掘政策,日本则采取更开放的态度,允许更广泛的数据使用以推动创新。这种分歧反映出全球在平衡创造力与技术进步方面的认知差异,部分国家侧重保护创作者权益,部分则优先促进技术创新。专家认为,建立全球性协调框架(如统一许可或登记系统)有助于更公平地管理创作许可与报酬分配,但能否实现这种协调,将直接决定 AI 版权治理的未来走向,影响创意权利保护与负责任技术发展的平衡。

面对持续升温的争议,法律诉讼之外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已开始探索。立法者与行业领袖正着手制定新规则,提升 AI 训练的透明度与责任感,美国与欧盟均提出改革提案,旨在赋予创作者对其作品使用方式更多控制权。核心提案包括要求 AI 开发者披露训练数据的具体来源,明确是否包含未经许可的版权作品;建立 “退出机制”,允许创作者将其内容排除在 AI 数据集之外;设立类似音乐行业的数据集登记或许可平台,通过规范化授权追踪数据使用,确保创作者获得公平报酬。科技企业也在主动开发技术工具保障创意作品的伦理使用,归因标记、数字水印、区块链追踪等技术可清晰记录创作者作品在 AI 训练或输出中的使用情况,提升过程透明度,增强创作者对其作品的控制权。对个体创作者而言,主动登记版权、使用现有退出工具、加入倡导公平待遇的专业协会,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总体而言,AI 与版权的争议复杂且持续,法院处理具体案件的同时,行业面临的核心挑战是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创意权利保护。生成式 AI 为创意产业带来新可能,但始终依赖人类创作的作品作为训练基础,合理使用原则、透明度机制与许可框架的完善,是确保创作者获得认可与报酬的关键。这些规则的制定将定义创意产业与 AI 应用的未来形态,核心在于构建既能推动技术演进,又不损害人类创造力的制度体系。保护作者与艺术家的合法权益,不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支撑 AI 时代可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而当前的版权诉讼仅仅是这场漫长博弈的起点,真正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仍需全球社会、立法机构、行业与创作者的共同努力。

原创文章,作者:王 浩然,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an8dian.com/ai-yu-zuo-zhe-de-ban-quan-zhi-zheng-su-song-jin-shi-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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